他们向记者提出质疑
| 》。不过,作为妥协和让步,12月17日,苏州沧浪区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准许了黄建新的撤回起诉申请。
选择了“最实惠”的结果 案件审理后,苏州沧浪区法院追加张家港沙洲印染公司列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书上,原告撤诉理由是:“第三人已经主动向原告提供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估书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材料复印件,合兴污水处理厂又无单独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原告以继续诉讼无必要为由申请撤回起诉。” 黄建新是张家港锦丰镇洪桥村村民,与张家港沙洲纺织印染公司相邻,2003年,该印染公司一个扩建项目和一家新建的合兴污水处理厂先后建成后,污水处理厂排出的噪音、废水、废气严重影响了附近村民的生活和居住环境。黄建新此后开始带领乡亲们多方奔走,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他们去污水处理厂交涉过,找过镇政府,信访局也跑过好几家,结果杳无音讯,后来黄建新专门从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请来了几名专业维权律师,开始了法律维权。 17日下午,第一时间拿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黄建新和三名代理律师仔细地研究了这份报告书,他们向记者提出质疑。首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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